60米路的悔恨
“事发后的四天里我只睡了7个小时,巨大的心理压力让我彻夜难眠。平时我总把‘喝酒不开车’这句话挂在嘴上,自己却……我该如何面对家人,如何向培养我的党和国家交代……”
对一公里心存侥幸
写下这封悔过书的段某,自研究生毕业后就留在临平发展,拥有不错的事业和美满的家庭。三十多年顺风顺水,却因一次醉驾留下阴霾。
2022年3月17日晚上,段某与王某等朋友在饭店聚餐,席间喝了一瓶红酒。饭后,段某与王某正打算找代驾回家时,接到了朋友夏某的电话,邀请他们在附近吃夜宵。
“夜宵店距离饭店才一公里路,就不找代驾了吧。”段某想。车是王某的,但王某已经醉得头重脚轻,相对清醒一点的段某便将王某扶上后座,自己坐进了驾驶室,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。
事故发生后两次逃避
没想到,才开出60米不到,途经临平东湖街道星河路与320国道交叉路口时,段某驾驶的车辆就与前方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,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。更没想到的是,段某虽察觉到了碰撞,却并未停下,而是继续驾车前往夜宵店与夏某汇合。
后方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
当晚21:42,公安机关接到报警,称有人肇事逃逸。交警指挥部电话联系到车主王某后,夏某驾驶王某的车辆,载着段某与王某再次回到事故现场。段某等人与对方车主协商赔偿未果,对方车主于21:58再次报警。
片刻后,交警抵达现场,段某却不承认自己驾车。交警对段某等人现场进行呼气测试,并出示事故现场路面监控录像,段某这才承认自己就是驾驶员。后经医院检测,段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9.5mg/100ml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认定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在交警大队约束酒醒后,段某悔不当初。
检察机关认为,段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,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4月20日,临平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被告人段某提起公诉。段某自侦查阶段起自愿认罪认罚,已对被撞车辆车主进行赔偿,获得谅解。
检察官提醒
喝得再少,路途再短,都不是酒后驾车的理由!几乎所有酒驾、醉驾都始于侥幸心理,也几乎所有的肇事者都追悔莫及。请守住底线,拒绝酒后驾车,为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。
END
往期回顾 | |
供 稿:高 瑛
文 字:俞晶冰
编 辑:俞晶冰
扫码关注:临平检察
▼喜欢就点个“在看”吧▼